來源:發(fā)布時間:2014年01月18日
中國人民銀行在反假貨幣方面承擔以下法定職責:
管理人民幣印制生產;
組織人民幣防偽技術的研發(fā);
管理人民幣樣幣;
沒收持有人的假幣,接收銀行業(yè)金融機構和公安機關等部門收繳、沒收的假幣;
負責人民幣與外幣的鑒定;
負責統(tǒng)一銷毀偽造、變造人民幣;
協助國家質檢部門制定人民幣反假鑒別儀國家標準,并協助組織實施;
指導、檢查銀行業(yè)金融機構從事假幣收繳、鑒定、保管、解繳業(yè)務,開展反假宣傳與培訓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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